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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能补贴


1.服务说明

北京市自2015年11月27日起,实施节能减排补贴政策,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减排商品,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贴。


2.补贴对象

1)北京市户籍人员。

2)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。

3)持有有效《北京市工作居住证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。

4)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。

注:收货地址必须为北京市辖区,否则不享受节能补贴服务。


3.支持的商品及补贴标准

补贴产品包括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电视机、电冰箱、洗衣机、空调、热水器、吸油烟机、空气净化器、坐便器和自行车等9类产品,每类产品仍需符合相应的能效及国家标准,具体产品是否参加请以页面公示为准。所有品类补贴最高限额为800元。